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农业生产规模和经营方式的变化,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明显存在着知识结构老化、人才资源流失、服务与需求脱节的情况。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深化对农技推广工作规律的认识,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补齐服务短板,努力发挥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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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农技推广工作的规律,把握农技推广工作的重点
我国国家主导的农技推广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开始全面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商品生产组织形式的多元化,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与农业技术需求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农技推广工作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改革开放初期(时间段应当为1980年代至1999年),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特点体现在“传授”上。以技物结合的方式进行传授,在当时的条件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也导致了弱化公益性功能等弊端。
2.经济发展腾飞期(时间段为1980年代至2010年代),农技推广服务体现在“示范”上,“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这个时期,农业公益性技术服务,需要逐渐退出经营性服务领域,集成技术力量,将成熟的技术组合配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供农业生产者借鉴参考。但是这一时期的农业科研与生产脱节现象也较为严重,带来很多应当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如农村面源污染和食品质量安全等。
3、互联网时代(2010年代至今),农技推广服务体现在“分享”上。进入2010年代后,农民获取信息和技术服务的多元化渠道已经建立,新型农民的技术服务需求已经不满足于公益性服务的示范功能,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也必须进行创新。尽管农业获得的信息量大,渠道多,但是,新形势下农民的服务有两个重要的限制,一是受区域和个人认知因素的限制,信息的渠道乱而无序,无用的信息也会消费很多的时间,迫切需要公益性的机构来帮助判断;二是大量的时间获取片断化的信息,成本较高,需要公益性的机构进行集成整合,从而降低时间和生产成本。三是多渠道信息间接化的认知缺乏实证的内容,让信息更多地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有实证经验的人员进行交流分享。这时候公益性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由示范带动而转向分享服务上。
二、新时期公益性推广服务机构如何做好分享服务1、分享服务的内容。所谓分享服务是将现代农业技术进步成果,运用现代传媒手段,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类,示范应用,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呈现给服务对象,方便服务对象选择使用,改进生产行为的过程。这里有四点必须要把握:一是服务对象是现代职业农民,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自主性,不能越俎代庖,替农民做主;二是服务技术的内容丰富集成,能最大程度体现现代科技成果,既包括农业技术,也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甚至包括家庭生活;三是这些科技成果有利于改进品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具有提高效率、生态环保的要求,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四是技术成果体验者的共同参与,包括研发者、实践者、学习者、参与者,是一个互动交流分享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