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就是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一体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根本的政策取向,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工农城乡关系”。为此,应发挥财政政策作用,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相互融合、共同发展;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为此,应通过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帮助农村地区引入新技术、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优化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农垦企业的资金、技术及管理优势,把农垦企业建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
构建财政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必然要求,也是调结构、转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同志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财政支农工作要把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构建相应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调整财政奖补政策,助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为此,应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构建“镰刀弯”地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更加注重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发挥农业机械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逐步建立支持休耕轮作的财政政策,在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农业休养生息;积极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继续支持推广应用秸秆还田腐熟、施用生物有机肥等土壤有机质提升措施,支持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
财政补助更加注重农、林、水、气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保护。农、林、水、气资源是粮食和生态安全的基础。加强农、林、水、气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保护,是农业绿色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应支持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适当提高补奖标准,落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用好林业补助资金,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积极支持水资源空间格局优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利建设,提高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的保障和响应速度;积极支持气象建设,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