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对农业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脱贫攻坚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明了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突破口和着力点。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挥财政对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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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业已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这同时也是各方面矛盾的凸显期。习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多年来,我国对农业农村发展给予有力财政支持,保证了粮食连年高位增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必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有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应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生产与消费、增产与增收、资源消耗与环境保护等关系,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进一步推动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合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针对当前农业发展中的问题,合理调整支农投向,及时修正相关政策目标,坚决取消与改革目标相悖、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坚持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探索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农业要发展,投入是关键。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然而,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分散,缺乏相关政策的退出机制,造成一些临时措施常态化、短期措施长期化。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探索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应围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围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围绕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加强公众监督,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