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适用于什么范围?耕地质量应该怎么评?
答: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是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通过综合指数法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划分出的等级,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园地质量等级划分可参照执行。
耕地质量怎么评?《耕地质量等级》中给出了具体的方法: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样点遴选与数据资料审查;建立数据库;获取评价单元划分与数据;确定耕地质量划分区域;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及权重;指标隶属度确定与隶属函数构建;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划分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耕地清洁程度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综合评估。
问:我国幅员辽阔,耕地情况错综复杂,这样一部标准是如何兼顾各方面情况编制而成的?
答:2015年6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耕地质量等级》列入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和华南农业大学等6个单位和业内相关专家共同起草。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县域耕地地力评价、省级耕地质量评价以及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丰富实践为基础,广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历时1年半完成了这项标准的编制。2016年12月30日,《耕地质量等级》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审查并发布实施。
问:如何保证该项成果的应用能最大化地服务社会需求,而不是束之高阁?
答:从目前看,各地对耕地数量保护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但对质量保护的重视不够、要求不明。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耕地质量保护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农业部颁布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2号部长令),进一步加强对耕地质量的建设与保护。《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是《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重要抓手,也是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基础。
下一步,农业部还将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和培训,以《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为指引,加快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完善耕地质量等级公报定期发布和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制度。建设监测网络。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数据平台。建设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