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主要成效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成效:
(一)产业联结进一步紧密。一是产业内部纵向联结更加紧密。联合体的组成串联了从科研、种子、农资购买、农机服务、加工、销售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二是产业内部的横向联结更加紧密。联合体模式可以打破横向产业分割,实现农业内各产业优势互补和融合。三是一二三产业联结更加紧密。联合体覆盖了从原料基地到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旅游等各产业,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
(二)生产服务进一步增强。联合体内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了产前的种子、化肥、农药、薄膜等农资供应环节,产中的耕、种、管、收等机械化作业环节以及产后的销售、运输、加工等环节的服务,基本满足了不同经营主体的需求。这些内容都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使生产性服务这一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
(三)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许多联合体的龙头企业把制定生产标准和规划作为合作的首要条件,并写入合同以约束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生产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例如蚌埠市香飘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自2015年初建立起6家专业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的联合体后,指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采取“六统一”,使得优质糯米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而未建立联合体之前,企业收购的合格糯米达标率不足20%。
(四)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总体上看,联合体模式下,农资大批量集中采购比农户分散采购成本普遍下降15%-30%以上,农机服务成本也因为规模化经营大幅度下降。各主体生产经营成本下降的结果是企业发展加快,合作社、家庭农场收入增加。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生产成本的下降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也是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使然。
(五)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联合体发展最为突出的成效是带动了联合体内农户收入的较快增长,仍以上述提到联合体发展情况的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为实证:安徽全省2015年联合体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335元,年均增长15.4%,高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0821元的14%;宿州市加入联合体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的27650元到2015年的35160元,增加7510元,年均增加2500元,而全市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140元;埇桥区联合体内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的30890元到2015年的36420元,增加了5530元,年均增加1800多元,而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15年是9311元。
五、几点启示
综上所述,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产生发展不是偶然的,是农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现象,无论从组织形式、运行方式、体制机制上都具有创新性意义,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实践,从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形态,从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路径。由此,可以推演其趋势性和方向性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的一种组织形态。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各自的局限性开始显现,需要更高的组织化程度来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本质上是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再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各类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产业联结、一体发展,既发挥了各类经营主体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又弥补了短板,既是优势叠加,又是短短相连,都能达到“1+1+1﹥3”的效果。可以说,联合体作为一种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的组织形态,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组织方式。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新的发展方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逻辑、大方向。如何使一二三产业联结起来,是当前我们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我们的有益启示是,通过各自具有一产、二产、三产功能的经营主体的联合,将产业的“外部性”变为联合体内的“内部性”行为,打通了从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销售、旅游等二三产业环节连接的路径,环环相扣、业业相连,实现了一体化、融合式生产和发展。可以说,联合体作为新阶段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创新,是我们推进三产融合的一个便捷有效抓手。
(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有效形式。尽管这些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整体上仍存在服务不足、成本较高、效应较低的情况。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最为明显的功能是服务,在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并开展专业化技术培训;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如种植业里的耕种收管,养殖业里的疫病防控;家庭农场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原料性产品。联合体内各类主体既是服务对象,也是服务端,结成了一个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环节的服务链,各类要素得到充分优化配置,极大提升了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联合体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的有效载体。农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其不仅仅是自然风险,更多地表现为市场风险。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让其中的各类主体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通过信息和资源共同分享,打通了产需信息快速传递、迅速响应的通道。市场信息经由龙头企业判别转化为生产决策,能够及时有效地沿着产业链反向传导至农业生产环节,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需进行生产,同时通过联合体带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促进提质增效,多重作用提高联合体中新型经营主体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要将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一是抓好“联”的环节,做好“合”的文章,“联”在利益,“联”在产业发展的相关性,“联”在优势互补,“联”在发展所需;“合”则要求同处一体、生产互补、利益共享、发展共赢。二是政府引导。这里强调的政府引导,包括产业规划、联合体发展规范、支持性措施、培育各类联合体范式,以使联合体发展健康可持续。三是政策支持。主要聚焦联合体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上,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上、发展循环经济、生态产业上,使联合体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劲旅。四是加大对相关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要把发展优势农业产业能力强并具有一定联结能力、牵引能力、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作为培育和支持的重点,增强其作为联合体“火车头”的能力。五是切实打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这个基础。目前以土地租赁为主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占比很大,要渐进推进股份合作,从而使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不仅可以降低土地经营成本,而且让更多农户分享联合体发展所带来的增值收益,降低经济风险,从而筑牢这个基础,保持联合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