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充足的耕地后备资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各市年度建设占用耕地情况、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等因素,下达了2015年至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任务,3年将共补充耕地19.0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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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高岩说,宁夏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旱地多、缺水严重。为了从根子上解决占补平衡问题,宁夏采取“新补与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在中南部地区探索实施了一批将现有旱地通过多渠道用水方式改造为水浇地的“旱改水”项目,以缓解当前和解决长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落实“占优补优、占水补水”难的问题。
据介绍,从2015年起,宁夏开始将各市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储备任务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当年耕地保护工作责任的重要内容,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落实、补充耕地质量等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体系,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宁夏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用地指标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市、县(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