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酒驾一样受罚
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后,各地严查酒驾和醉驾。但还有一些人,认为“醉驾入刑”离自己很远,那是驾驶“四轮车”的事。尤其在农村,大家觉得酒后驾驶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是不会摊上事的。其实,不管酒后驾驶的是摩托车还是农用车,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只要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机动车,在公众通行的道路上行驶,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非法组装农用三轮车的安全隐患
电动农用三轮车由于使用的是电能,节能且环保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作为厂家我们需要对其质量有所保障。电动三轮车是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小巧便捷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出行方式。但是,很多人对电动三轮车原本的设计或组装不满意,因此会进行一些改装,要知道这样的改装都是非法的,一旦上路这样的车比同类的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随着交警部门加大了“科技强警”的投入力度,全国各地城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路口(路段)到处可见“电子警察”的存在,这些装备的使用,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极少数驾驶员不是积极地遵章守法行驶,而是处心积虑、费尽心思,纷纷采用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来逃避“电子警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捕获识别,以逃避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机动车涉牌涉证产生的危害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等行为,在非现场违章情况下,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警公正执法。此类违法行为如不及时加以有效、严厉地打击、查处,很容易产生效仿效应,削弱公民的守法意识,扰乱牌证管理,使机动车管理陷入混乱,大大削弱了公安交警执法的准确性与严肃性,造成公安交警科技化工程的电子监控设施取证和成功率下降,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机关执法产生质疑。
引发种种社会矛盾。首先,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多为了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其次,易引发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此项违法行为可视为其他违法行为预备,驾驶人可能更多出现肆意违法行为危及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
合法权益受到威胁。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车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不少肇事司机往往选择驾车逃逸,由于其所驾车辆悬挂的号牌经过伪造,目击证人、电子警察、电子监控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了难度,导致受害人赔偿无门,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但对部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而至今仍在路上行驶着,这些车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车辆到一定年限达到国家报废标准,应主动到相关部门申请报废。由于报废车内部各项机械性能下降,操作稳定性变差,一旦上路行驶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