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作社这样一种有着独特的制度属性、组织功能和社会认知的社会经济组织形态,可持续发展可谓是恒久弥新的基本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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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其技术性的一面。要注重适度规模经营,注重生产技术服务,注重农产品品质提升,注重农产品市场营销(特别是品牌建设),注重开展农产品加工,注重农产品品种优化,注重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等。
同时,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问题还有其制度性的一面。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民主控制为核心,以成员参与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愿景。
此外,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既是一个合作社自身不断试错变革和演进的自然过程,也是一个合作社外部环境不断引导、推进和帮扶的诱致过程。对此,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学界、媒体、企业以及关心合作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一要有开放的心态,从总体上看到合作社发展的进步性、特殊性和阶段性,相信农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乐见各类具有中国特色或尚在演进的合作社创新实践;二要本着善良的态度,进行建设性的社会批评和外部监督,防止出现损害农民成员权益的合作社“异化”现象,防止出现不良寻租或不当扶持等行为;三要有切实的行动,帮助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落实“三个允许”,即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扶持合作社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探索适合国情农情的合作经济新形式;加大对合作社成员与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方法,使财政扶持资金切实体现引导性、瞄准性和功能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