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明〔2014〕4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农机化工作重点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定于9月上旬在新余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农机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总结交流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安排部署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3日下午报到,4日上午开会,会期半天。
地点:新余市北湖宾馆(新余市北湖中路508号,靠近北湖公园)。
三、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农机局(站)主要负责同志;
2、省直管试点县(市)、农机化工作重点县(市、区)农机一级局主要负责同志,非一级局的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
3、邀请省工信委,省农科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省农机研究所,江西农大工学院,南方农机杂志社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农业局于9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市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报省农机局。
2、因接待能力有限,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各安排2名司机食宿,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各安排1名司机食宿。
联系人:柳林高
电话:0791-86213192(传真),13320013049
附件:农机化工作重点县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农机化工作重点县
南昌市(3个):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
九江市(5个):永修县、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修水县
景德镇市(2个):乐平市、浮梁县
萍乡市(2个):莲花县、芦溪县
新余市(2个):渝水区、分宜县
鹰潭市(2个):贵溪市、余江县
赣州市(4个):宁都县、兴国县、赣县、信丰县
宜春市(5个):高安市、上高县、樟树市、奉新县、宜丰县
吉安市(7个):泰和县、万安县、吉安县、吉水县、新干县、永丰县、永新县
上饶市(3个):余干县、万年县、弋阳县
抚州市(5个):临川区、崇仁县、金溪县、东乡县、乐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