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办通 [2014]83号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农经站:
家庭农场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载体,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家庭农场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及规范化发展,根据年初新型农民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计划,定于九月初在东北农业大学举办“首届宁夏家庭农场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9日报到,10-17日培训,18日结业。培训地点:哈尔滨格萨尔王大酒店,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13号(原剑桥三中),总台咨询电话:0451-58567777。
培训期间考察哈尔滨市双城市和阿城区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等。
二、研修内容
本次研修班主要聘请东北农业大学知名教授就“中国农业农村经济问题与当代农民的使命”、“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如何创办和经营自己的企业”、“企业压力管理与心理调适”、“营销新思维”、“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成本管理与财务风险管控”、“(农产品)品牌战略和品牌营销”、“企业文化及农企发展理念选择”、“ 小农户适应全球市场”、“ 卓越领导力”等内容进行理论、实际、互动和研讨。
三、参加人员
具有或相当中专以上学历的自治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示范合作社)经理人(理事长),没有合适人选的县由县农经站长或负责家庭农场工作的人员参加(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本次研修班还特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投资公司分管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及贷款的人员参加。
四、研修费用
本次研修班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有清真灶),往返交通费用由受训人自理,报到当天,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安排接站。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高级研修班是在大都市、知名高等学府举办的首届家庭农场经理人高级研修班,事关我区家庭农场(合作社)群体形象,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拔素质好、悟性高、讲文明、讲诚信、善学习和组织纪律性较强的人员前去培训。
2.参加研修班的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谈吐文明,专听善记,融会贯通”,确保研修班收到实效。
3.每个大市明确一名联络员或带队者,以确保参加研修的人员按时报到,准时听讲。
4.请各市县于8月2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邮件或传真至农牧厅农经处。
联系人: 贾晓萍
联系电话:0951―5169839(传真) 13709595510
邮箱地址:nmtnjc@126.com
附表:点击下载
1.各市、县(区)参加首届家庭农场经理人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