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4〕49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农机局(站):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与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省农业厅拟于9月上旬召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总结交流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安排部署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9月上旬在新余市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农机局(站)主要负责同志;
2、省直管试点县、农机化工作重点县农机一级局主要负责人,非一级局的农业局主要负责人;
3、农机鉴定检测一、二站、江西农大工学院、南方农机杂志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农机局(站)于9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市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报省农机局。
2、县(市、区)级农机部门的司机食宿自理。
联系人:柳林高;电话(传真):0791-86213192。
附件:农机化工作重点县
2014年8月25日
附件1
农机化工作重点县
南昌市(3个):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
九江市(5个):永修县、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修水县
景德镇市(2个):乐平市、浮梁县
新余市(2个):渝水区、分宜县
鹰潭市(2个):贵溪市、余江县
赣州市(4个):宁都县、兴国县、赣县、信丰县
宜春市(5个):高安市、上高县、樟树市、奉新县、宜丰县
吉安市(7个):泰和县、万安县、吉安县、吉水县、新干县、永丰县、永新县
上饶市(3个):余干县、万年县、弋阳县
抚州市(5个):临川区、崇仁县、金溪县、东乡县、乐安县
萍乡市(2个):莲花县、芦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