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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2014-03-12   来源:江苏农机局   

苏农机人〔2014〕13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管理,提高培训教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通知》(苏农机人〔2005〕4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人〔2005〕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次培训班包括教员资格新训和复训,报名条件如下:

  (一)新训教员报名条件

  1.新训理论教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影响正常教学的疾病,能适应教学工作需要。

  (3)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新训教练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影响正常教学的疾病,能适应教学工作需要。

  (3)持有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为G、K),并具有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

  (4)持有拖拉机驾驶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根据省局苏农机管〔2009〕34号文件规定,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拖拉机教练员,由各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统一换发市级档案编号的驾驶证。2010年2月1日起,需要申报拖拉机教练员资格的,应到所辖地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申领拖拉机驾驶证。

  (二)复训教员报名条件

  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省农机局核发的《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且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员的培训教员。

  二、申报材料

  (一)新训教员申报材料

  1.新训理论教员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教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一式4份。

  (2)身份证、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所在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原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背书姓名)。

  2.新训教练员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2)。

  (2)《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1份(附件3)。

  (3)身份证、拖拉机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所在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拖拉机驾驶证发证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出具的5年以上安全驾龄证明原件1份。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原件1份。

  (6)近期2寸免冠彩照5张(背书姓名)。

  3.新训理论教员、教练员在做好纸质材料报送的同时,需登录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jsnj.gov.cn)“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按省农机局《关于网上申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农机人函〔2009〕60号,见省农机化信息网)执行。

  (二)复训教员申报材料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原件。

  2.身份证、《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复印件各1份。

  3.拖拉机驾驶证复印件1份。

  4.拖拉机驾驶证发证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出具的5年以上安全驾龄证明原件1份。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原件1份。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背书姓名)。

  7.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

  复训理论教员需提交第1、2、5、6、7项材料,复训教练员需提交第1-6项材料。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3月18日上午11:30前报到,3月18日下午至20日上午培训、考核。

  报到地点:常州大学武进校区常大宾馆(常州武进区湖路1号,总台电话:0519-86334000)。

  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汽车站步行至火车站)乘2路或B11线公交车至常州大学武进校区站(常州大学城)下;常州火车北站乘B1线公交车至“人民路”转乘B11线公交车至常州大学武进校区站下。

  四、有关要求

  (一)省局苏农机人〔2005〕42号文件规定:《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有效期6年,省局苏农机人〔2009〕18号、苏农机人〔2009〕48号文件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教员不少于5人,其中教练员不少于2人,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员担任培训教员,培训教员也不得在安全监理机构担任考试员。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至少拥有1名以上专职理论教员和专职教练员;年培训学员超过200人的培训机构,尽快做到拥有2名专职理论教员和2名专职教练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同一教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要针对本单位教员队伍现状,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教员队伍符合省局要求。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参训教员符合申报条件。

  (二)本次培训班食宿费、资料费、培训费自理。

  (三)理论教员准备1份15分钟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示范教案(用A4纸打印)。

  (四)请各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机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参训教员申报材料,连同报名表(附件4),于3月14日前报送至省农机化服务站(南京市南湖路97号,邮编:210017),联系人:郑小钢,联系电话:025-86468788,传真:025-86468785,电子邮箱:fwzpxk@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教员资格申报表(格式)

  2.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申报表(格式)

  3.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格式)

  4.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报名表(格式)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131327-1.html

标签:农机 资格 培训班 通知 培训 驾驶 关于 举办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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