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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城镇化不是简单地让农民从平房搬进楼房、由农业户籍转为城市户籍,更要保障农民就业有岗位、增收有资产、生活有保障、服务有组织。
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必会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首先,农民的收入也由以前的农业耕种变为上班拿工资;其次,农民获取生活资料也将在超市等生活、商业设施中实现。这就需要农村地区在城镇化建设时必须考虑商业和生活服务配套等。
目前,我国在政策层面也在积极探索保障农民的利益: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政府公共服务配套。
另一个层面,小城镇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副中心、新城一样,也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和产业支撑。例如,欧洲的一些小城镇,生活在那里的人不出小镇就能满足居住、就业、医疗、教育等需求。
在我国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我认为核心问题还是土地问题。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性质。如何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乡域内土地资源价值的最优化,同时又兼顾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保障农民的长期利益,最终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多赢的良好效果这需要谨慎探索,因为它涉及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体土地流转集中的过程中,要严防有实力的大财团、投资者圈地,最大程度地实现集体土地保值、增值,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