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近年来,我省土地流转发展势头良好。截至去年底,全省流转650万亩,占现有耕地总量的20%。
省政协委员余海认为,相对部分进展较快的省区而言,我省流转速度还比较缓慢。主要原因包括:很多农户因承包权属不明、用途管制不严、社会保障不力、整体收益不高等原因而不敢或不愿流转,公司大户存在“入驻艰难、发展受限”等困扰,各级农经站也面临“人员流失、管理乏力”等困难。
为此,余海建议,应多措并举消除广大农户思想顾虑,在加强相关政策宣传之余,探索多形式流转方式,如依托信誉度较高的农企或合作社建立土地托管中心,开展“半托”、“全托”、“承租”、“入股”等,让农户有更多选择空间。同时,扶持公司大户发展壮大,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奖补制度和多年撂荒土地处理权收归村集体的制度。此外,还要推动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能,实施流转协议由乡镇服务中心登记、县级服务中心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