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
天津市世纪田园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田园农机服务社)是典型的农机合作社,其成功的关键是多方面的。一是清晰的股权,典型的农机合作社和其他类型合作社不同,其合作的要素主要是农业机械。而农机手之所以需要合作,是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农机种类不同,组合在一起能够发挥综合效应。因而,最有效的合作形式必然是股份合作,即以农机的价值入股进行合作。农机合作社在扣除每个农机手的劳动报酬和物质成本后,剩余部分即为合作社盈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一般的产品合作社是按照股金和交易量的不同比例进行分配的,而典型的农机合作社不存在交易量,大都仅仅按照以农机入社时折合的股份进行分配。田园农机服务社将机具入社伊始按照其现有净值折合成资金,按照其在股份总量的比重确定其股份。年终分红时,在扣除公积金、成本之后的结余按照股东所占股份分红,符合典型合作社的分配模式。
二是“再合作”使合作社盈利空间不断扩大。田园农机服务社2011年联合养殖、种植等共5家合作社和畜牧公司成立了联合社,以产业联合的方式进行合作,在天津市率先探索“公司+合作社”的发展方式。养殖合作社、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和畜牧公司的联合,形成了一条完善的产业链条。在联合社中,每个成员社的产品同时又是其他成员社的原料,不仅降低了成本,还减轻了环境污染,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伟:
天津市在农机合作社建设方面一直坚持围绕“七有”思路,即农机合作社有规范的管理章程、有明细的产权、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严谨的管理制度、有合理的利益分配办法、有较强的服务带动能力、有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同时,农机合作社又应能具有开展横向联合、组建联合社或合作社联盟、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起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能力;在公共服务上,有效流转整合周边土地,通过机械化作业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富裕,能打造农机新技术推广和应用的平台,能利用农机具发挥抗灾减灾作用。世纪田园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多年来一直是天津市重点推广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其真正做到“七有”的同时,借助滨海新区当地农业和经济发展势头,开展综合性的农业经营活动,在自身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周边农户,促进了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