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城镇化建设推进步伐明显加快。但是对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就会发现确有不少问题要注意,主要是对城市的内涵、城市与自然、城市与社会、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城镇化建设与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等理解不深刻,导致片面认为城镇化就是拆平房盖楼房,造成有城无市,有高楼、马路、霓虹灯,没有商气、人气。尤其在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驱动、地方财政收入对土地过分依赖的作用下,重建设轻规划、重造城轻育市,甚至出现了农民“被城镇化”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笔者对农业经济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操作层面的思考与初步设计。
农业经济主导区域城镇化人口居住布局的原则
当前,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布局因经济发展不同而差别较大。在农业经济主导区域,农村人口居住布局以村为主,乡镇政府驻地基本不具有吸纳农民居住的功能和条件,县城也只是接纳了因子女上学、跟子女养老等少量农民进城居住。推动农业经济主导区域的城镇化,既要汲取现有大中城市问题的教训,又要坚持先规划再建设,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规划农业经济区域的新型城镇化,应突出人口居住布局这个核心,带动其它配套规划。借鉴欧洲重点发展小城镇的经验,结合我国区域产业发展基础,以农民就近转移进城、就地市民化、现代化为目标,进行合理规划。一是把县城和现居住人口一万以上的镇政府驻地,规划为具有城市综合功能的新城市(小城市),形成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二是把现乡政府驻地和交通便利、居住人口两千人左右的大村,规划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集中居住社区;三是把现有自然生态好、有历史文化特色、有独特产业优势的村,规划为以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为主,发展旅游度假经济的特色村。
农业经济区域规划新城市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第一,新城市选址要把防灾避险作为首要条件。我国现有大中城市大多是在原有城市或县城基础上发展的,受当时“人定胜天”思想和财力限制,普遍对防灾避险重视不够。且不说强地震造成的损失,就连一场中等强度降雨,不少城市都会出现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这与选址不尊重自然、不敬畏自然、对自然条件考虑不充分有很大关系。当生命代价使人们意识到“人不能胜天”的时候,现有大中城市只能不计成本、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改造。因此,新城市规划选址,必须把防灾避险作为首要条件。一要充分研究地质结构,避开地质脆弱地带、矿产和地下水高储区。二要充分研究相关地表自然条件,避开不稳定的山体和沟壑,防止山体滑坡、沟壑坍塌造成伤亡损失;避开河道摆动大的江河,以及河流急弯和河道交汇等复杂地理环境,防止强降雨洪水进城,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三要充分考虑节约优质耕地。优先选定地质稳定的山地丘陵,因地势规划,建成山水绿化特色鲜明的城市,节约耕作条件好的优质耕地。这样,才能“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利用土地等资源”。
第二,要科学确定城市人口规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划定每个城市开发边界。这是规划新城市的重中之重。实践表明,城市规模太大,造成公共服务和管理问题很多,而且花很大代价还解决不好。城市规模太小,也会造成基础设施等公共配套建设的浪费,服务业也难以持续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许可的情况下,规划建设新城市,确定城市规模的主要依据就是人口。依据人口规模规划建设,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的合理结构。
第三,市区公共设施必须规划充分。公共设施不足,是现有大中城市最难解决的问题。规划建设新城市,市区公共设施必须规划充分。一是公共交通道路必须规划充分。把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车道、轻轨(地铁)等,要按不少于全部交通道路的一半进行规划,建设也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不侵占公共道路资源。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必须规划充分。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医疗中心、医院、社区文化中心、文体活动场馆、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等要规划到位。三是停车场、公厕、绿化公园、避难场所等也要规划到位。
第四,新城市必须充分贯彻循环发展,自求平衡的理念。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用规划引领新城市及各个功能区遵循科学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大的资源消耗与排放,实现良性循环,自求平衡。甚至达到这个区域的良性发展,可以对周边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集中居住社区的规划要求
在新城市规划的若干集中居住社区,在乡政府驻地和交通便利的农村集中居住社区,一要有合理的人口规模。依据什么确定人口集中规模才合理?综合分析看,按儿童就近入学确定人口集中规模比较合理。就是按儿童上学最便捷、学生数量最合理,结合管理成本分析,确定在一个集中居住社区建一所小学。二要有合理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停车场、公厕、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医疗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室内外文化体育场所等。特别是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每个新规划居住万人的社区至少建设一处。这不仅可以避免噪音扰民、老人孩子争场地等矛盾,而且可以成为社区居民沟通交流的基础。三要对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按10%左右规划商业房,作为集体资产或成立股份合作社,收入用于农民集中居住产生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让农民“住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