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是农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动力机械,它通过配套各种不同类型的机具,实现不同的作业,如配套各种农具,可实现对耕地的耕、收、种、耙等田间作业;配套林业专用机具,可进行植树、造林和伐木作业;配套农副加工机具,可进行固定加工作业;配套挂车则可进行运输作业。但近年市场上销售的拖拉机型号编制各种各样,用户难以辨认,给用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如在表达拖拉机功率大小时,有用千瓦数的,也有用马力数的,还有用活塞排量的。不同功能的拖拉机,如全能性轮式拖拉机与变型运输机从型号上根本无法辨认。也有的企业编制一个型号,就将企业生产的所有种类的拖拉机囊括其中。这些各种不同的型号编制方法,不仅违反了我国相关标准的规定,也严重影响农民用户的识别能力,甚至有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严重扰乱了行业的管理秩序。依据相关标准,笔者在此对拖拉机型号编制进行一些介绍。
1.型号的组成:一般由系列代号、功率代号、型式代号、功能代号和区别标志组成,其排列顺序如下:
系列代号→功率代号→型式代号→功能代号→区别代号
系列代号可用两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后一个字母不得用I和O),用以区别不同系列和不同设计的机型。
功率代号用发动机标定12小时功率值(单位为千瓦)的1.36倍的整数表示。
型式代号采用数字符号(0:后轮驱动四轮式;1:手扶式;2:履带式;3三轮或并置前轮式;4:四轮驱动式;5:自走底盘式;等等)
功能符号采用字母符号(一般农业用途该项可空白;G:果园用;H:高地隙中耕用;J:集材用;L:营林用;P:坡地用;S:水田用;T:运输用;Y:园艺用;Z:沼泽地用。)
2.型号编制的注意事项:系列代号的字母符号可由工厂选定,但要注意后字母的禁用要求;型式代号和功能代号各选一项填写就可以了;对于型式代号和功能代号所要求的数字和字母必须严格执行,如果确有必要选用不同的数字和字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四川省农机鉴定站冯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