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组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经过玉米收获机操作的学习和培训,并具有田间作业的经验。
2、与联合收获机配套的拖拉机必须经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年审合格,技术状况良好。使用过的玉米收获机必须经过全面的检修保养。
3、工作时机组操作人员只限驾驶员1人,严禁超负荷作业,禁止任何人员站在切碎器和割台等附近。
4、拖拉机启动前必须将变速手柄及动力输出手柄置于空挡位置。
5、机组起步、接合动力、转弯、倒车时,要先鸣喇叭,观察机组附近状况,并提醒多余人员离开。
6、工作期间驾驶员不得饮酒,不允许在过度疲劳、睡眠不足等情况下操作机组。
7、作业中应注意避开石头块、树桩、沟渠等障碍,以免造成机组故障。
8、工作中驾驶人员应随时观察、倾听机组各部位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9、保持各部位防护罩完好、有效,严禁拆卸护罩。
10、经常检查切碎器锤爪完好情况,发现残缺应及时更换。
11、严禁机组在工作和未完全停止运转前清除杂草、检查、保养、排除故障等。必须在发动机熄火机组停止运行后进行检修。检修摘穗辊、拨禾链、切碎器、开式齿轮、链轮和链条等传动和运动部位的故障时,严禁转动传动机构。
12、机组在转向、地块转移或长距离空行及运输状态,必须将收获机切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