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新闻媒体针对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称“我公司”或“圣奥公司”)及股东,发表了侵犯我公司及股东权益的不实报道。就此,圣奥公司特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1.圣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依法经营、合法运作的企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已经完成了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关报道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该不实内容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商业信誉。此外,有关股权转让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做出裁定,案件已按原告(前股东)撤诉处理。
2.鉴于我公司原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石光强(1998年-2005年)已因涉嫌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且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司法程序进行期间,我公司就此案暂不发表任何意见,但就不实报道中其家属及相关人员编造事实、造谣诋毁我公司及股东的行为,我们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针对不分清事实、随意发布或转载不实报道的新闻媒体,我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措施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