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仍处于高位,且呈现上涨趋势,使国内企业亏损加剧。总部4月份经济活动会议要求“各企业要‘一企一策’地开展工作,努力抓好炼油自销产品的推价工作”为了贯彻总部经济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1日开始,统一上调部分自销的销售价格,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营销策略,确保调价目标到位。
一、石油焦
1、建议6月份石油焦推价目标200元/吨。要求从6月1日开始,石油焦统一上调100元/吨以上。
2、近期部分企业受铁路运输影响,石油焦出货困难。为确保推价目标实现,沿江、沿海等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适当增加出口计划,抽紧国内资源,缓解库存压力;库存大或备用堆场的企业可以调剂自用比例或适当堆放;要求各单位加大铁路协调力度,努力开发汽运市场,确保后路畅通。
二、重油
3、各企业从6月1日开始上调销售会重油价格100-200元/吨,各区协调组要根据区内各企业实际销售情况,调整各企业涨幅。
三、液化气
华南地区广州分公司液化气要贴近进口气销售,其他地区要按照比价考核价差统一协调定价。要求6月份各企业上调平均涨幅不低于200元/吨。
四、硫磺
近期个别地区硫磺价格有所回落,请各区协调组注意市场的变化,统一协调定价,6月份硫磺均价涨幅力争200元/吨以上。
五、自销及溶剂油
近期成品油资源紧张,为鼓励企业多产成品油,总部决定自6月1日起对超产成品油按当月石脑油加300元。适合调成成品油的组分要尽量生产成品油,如必须外销价格不应低于石脑油加300元。
各区域协调组要组织区内企业同意协调推价,各企业将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反馈协调组长单位,请各地区协调组长于6月5日前,将区域内推价情况书面上报炼油事业部。
炼油事业部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