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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取得有利裁决
2008-08-15   来源:卓创资讯   

  记者日前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7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应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案取得有利裁决。这是我省应对国外的首例反补贴案例。

  据了解,2007年6月18日,美国帝坦轮胎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书,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某些非公路型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裁定中国轮胎存在倾销。而轮胎出口“大户”――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就成为此次美国反倾销、反补贴的重点对象。

  2007年7月美国发起对我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以来,在商务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商务厅积极调查,有力协调,我市商务、发改、经贸、财政、国土、国资、工商、税务通力配合,积极应对,认真细致地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积极接受美方调查和复核。

  最后,美国商务部(DOC)于2008年7月9日公布对我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双反调查”)案终裁结果。我省企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次终裁中获有利裁决,获反补贴税率为2.45%,反倾销税率为4.08%,终裁的两反税率均低于初裁税率。而那些未积极应诉的企业将面临惩罚性反倾销税率高达210.48%。

  贵阳市商务局负责人说,通过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应诉,给我市今后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今后在面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时,必须大胆积极应诉,争取合法权益,否则就会失去市场。在这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应诉中,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没有条件请求确认市场经济地位或分别税率裁决,其最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按该标准独立审计。因此,有必要提醒我市的出口企业,在平时应完备所有相应的财务资料,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反倾销调查。同时,要加大反倾销预警机制建设,规范出口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遏制反倾销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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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裁决 有利 取得 轮胎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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