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0日起,中国焦炭出口税率上调15%后,新疆几家出口焦炭的企业已暂停向哈萨克斯坦出口焦炭。
“目前,正在与外方协商新的价格方案,全让外方来承担价格上涨的部分不太现实,中方也想着尽量从成本上消耗一部分价格压力。”9月11日,新疆三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税率上调,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目前已暂时停止向哈国出口焦炭。
“税率上调15%,就意味着原来每吨400多美元的焦炭出口价格,每吨上涨60多美元。”新疆阿拉山口欣克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阿拉山口欣克有限公司是新疆最大的一家焦炭出口企业,每年出口份额占新疆焦炭出口总量的近80%。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价格上涨对企业影响非常大,因为这个价格和俄罗斯焦炭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价格基本相当,担心会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从而失去客户。
“不过以前签订的合同中,附有焦炭价格变动可重新协商的条款,现在公司就依据合同暂停出口,等新的价格制订出来再恢复出口。”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负责人说,一般外贸企业在和外方签订焦炭出口合同时,都是分段签订,这也是为了避免外力变化对企业造成影响。国际实业公司2008年取得16万吨焦炭出口配额,目前执行已过半,企业现在最担心的是外方是否愿意接受价格上涨。
据悉,为压缩中国焦炭等资源类产品的出口,平衡国内紧张的供求关系,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08年8月20日起,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
新疆是焦炭出口大户,每年向哈萨克斯坦出口焦炭几十万吨。据此估算,如果每吨焦炭价格上涨60美元,每年出口40万吨,出口成本将增加2,4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