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广西苍梧县农机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和《自治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桂政电【2010】21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苍梧县农机局制定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农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何桂清同志为组长,农机安全监理站正、副站长为副组长,农机监理站骨干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监理站站长担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共3个月,由县农机监理站和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结合本地、本行业存在问题,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行驶和违法搭人等严重农机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对本次专项行动还作出具体要求,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其次,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引导农民和机手全面认识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截止8月底,此次专项行动收到初期成效,共查处无证驾驶5起,拖拉机违法搭人3起(其中一起涉嫌从事客运),无牌行驶拖拉机1台,超载1台,未年检拖拉机2台。所有拖拉机违法行为均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