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平阳县第一批申请报废补偿的4辆大中型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和2辆小型纯农田作业拖拉机一大早就停放在平阳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等待报废解体,拉开县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序幕。县农机管理总站工作人员到场后,首先认真核对车主身份证明、拖拉机行驶证及权属证明,对报废拖拉机进行整机拍照、登记相关信息,拓印发动机号和机身(底盘)号码,收回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最后监督销毁,对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车架、前后桥等总成解体,填写《报废拖拉机销毁证明》、《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报废拖拉机解体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按与机手商定的价格回收,机手除了获得回收收益外,还可得到3500元或1500元财政补偿资金。
为鼓励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拖拉机,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县农机管理总站积极开展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把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