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顺应现代农机发展的需要,规范全市农机销售、农机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德州市农机局决定将先进营销理念引入农机服务业,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机4S店创建活动,逐步建立经营规范、竞争有序的农机维修服务市场。
农机4S店是农机经营企业服务方式、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集中体现,是农机社会化服务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的重要标志,对于提升农机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农机服务业转型升级,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调查研究,结合农机市场自身特点,德州农机4S店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4类:一是由农机生产企业投资建设,创建单一品牌的农机4S专营店。二是2、由农机销售企业为主投资建设,可建单一品牌农机4S专营店或多品牌农机4S复合店。三是由农机维修服务企业为主投资建设,可建单一品牌农机4S专营店或多品牌农机4S复合店。四是由农机合作社为主投资建设,可建单一品牌农机4S专营店或多品牌农机4S复合店。
该市农机要求,农机4S店必须拥有二级以上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所应有的人员、设施、仪器设备,达到四星级以上文明农机维修网点标准,拥有“三包”维修服务车和必要的电子办公设备。同时,经营场地不低于700平方米,至少具备农机产品展销、维修保养、售后服务、配件供应、停车场等基本功能区,各功能区间界限分明且结构布局合理。具有初级以上农机营销员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相应农机维修工种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名。
农机4S店创建工作主要分宣传发动、组织创建、组织申报和审核验收4步进行,在深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实施。把农机4S店创建工作与“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农机技术培训,农机合作社经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尽力扶持具有农业机械产品德州地区总代理权或者具有农业机械产品区域性总经销权的农机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机4S店建设,积极引导农机区域性维修服务中心拓展产业链条、建设区域性农机4S店,到2013年末,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至少一家农机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