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成新亮点
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自助组织,是农民联合起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民在市场中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合作社快速发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生产经营主体。但现有合作社偏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功能偏弱,难以满足农民多种的合作需求,成为制约合作社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浙江等地为顺应农民的需求,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位一体”模式立足于专业生产合作社,集生产合作、流通合作、信用合作三种服务功能于一身,对农户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了家庭经营尤其是小规模农户的多方面需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传统小规模户在我国仍将大量存在,因此推动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对于提高我国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基于此,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在中央政策的鼓励下,各地会涌现出大量“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不但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也需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法律修订进程,以满足综合合作社发展和其他各新型农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三区”建设优化农业区域新布局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的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的资源要素和环境制约更加凸显。这要求农业产业结构做出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对粮经饲种植结构以及农业区域布局结构要统筹安排。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则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重申以往“两区”建设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各地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至此,“三区”建设基本涵盖了我国农业生产领域,成为新时期农业区域布局优化的新趋向,也是推进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要求。
“三园”建设探索现代农业新高地
2001年起,科技部联合六部委启动农业科技园建设,引入各类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创业园区,吸引回乡下乡返乡的各类人才进入农业领域,解决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则是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总结各地经验后提出的,主要是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以“生产+加工+科技”为特征的农业产业园区。其目标在于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的功能,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环节的相互融合,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三园建设”。由此“三园”建设将成为各地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也将成为各类农业支持政策的承载平台。“三园”将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新样本、新高地,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