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组织方式创新大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
机具作业服务,是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形式和最终体现。作业服务的组织方式,直接决定了机具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效益。目前我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8.7万个,从业人员208万人,占乡村农机从业人员4%。其中农机合作社6.3万个,从业人员145万人,作业服务面积占全国总作业服务面积的比例在10%左右。全国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中,跨区作业的占比现在不足8%,最高年份在12%左右。单位耕地面积农机动力投入在0.38千瓦/亩左右,高于已经实现机械化的国家,如美国的0.07千瓦/亩,日本的0.33千瓦/亩。总体讲,当前农机作业仍以农户自用为主,社会化服务仍以单项作业为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还不高,机具利用率、服务配套性尚不够。大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是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包括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范围和规模、提高农机作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等方面,需要从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组织方式创新和农机服务作业的组织方式创新两个方面发力。一方面,要在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大户等专业服务组织的同时,创新合作、运行、利益机制,发展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发展多元化、多业态、多模式的社会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形态,如农机合作社联社、农机租赁公司、农机+农事服务综合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供应、培训、信息服务、金融保险融合体等等,做大做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订单作业、联耕联种、一条龙作业、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承包作业、“互联网+供需对接”等各种作业组织对接方式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公益服务机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联合合作,扩展服务内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供需对接的有效性、组织调度的精准性、作业保障的可靠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作业服务效率,增加经营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活力。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5)》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推进农业现代化。2017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服务组织,支持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平台作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这些决策部署,为农机作业服务的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动能和机遇。我们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因地制宜,以推进组织方式创新为牵引,着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重点做好三篇文章:一是明确路径抓指导。以推进“三个融合”提效能、强供给、促发展。大力推进机械化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融合,既发展土地流转+全程机械化“机农合一”的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又发展规模化农机服务+土地托管、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机农联姻”的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促使机械化与规模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融合,促进品种栽培装备集成配套,生产资料供应、机械作业服务、产品烘干仓储加工一体化供给,形成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配套作业服务运营机制,提升农机作业服务配套化、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条件下农机作业服务调度监管、维修配件服务、供需对接、天气路况服务等要素集成的新模式、新业态,提高农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的效率效益;二是落实政策抓扶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确定的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项目人才培养引进等各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对包括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应补尽补,解决好他们在机具存放、烘干仓储、育秧冷藏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用电问题,落实好跨区作业、税费减免、项目承接等方面支持政策,加快构建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扶持培育各种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三是培育典型抓引领。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其他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培育工作,注重发掘“三个融合”组织方式创新典型,大力开展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各种组织形态的农机服务组织运行发展情况监测,及时发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引领农机作业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