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器换人”取得明显成效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近年来,浙江以推进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为主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鲜明特征的发展路子。2016年8月,农业部批复同意浙江作为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
加强研发创新,增加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机换。依托省内农机企业、大学院校等农机科研资源较多的优势,制定了《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首批提出56个研发产品,率先建立起农机产品科研导向目录制度,为农机研发创新指明了方向。积极搭建农机产学研推协同创新平台,除每年定期举办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对接活动外,还相继组建了现代农业装备设计研究院、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并在永康、路桥等农机装备制造主县建立了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基地。
加强政策创设,支持农机科技研发应用,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钱换。制定《浙江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创新出台农机新产品补贴政策,先行将自走式秸秆捡拾打捆机等3个品目列入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将食用菌机械等5个品目列入省级新产品补贴范围,支持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定《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出台农机报废补偿政策,先行将拖拉机纳入报废补偿范围,支持报废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设立农机化促进工程财政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引进和试验示范;设立农业装备科研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科研开发。
加强主体培育,壮大农机科技应用队伍,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人换。坚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机应用的主要对象,重点加以扶持,使之成为新技术新机具集成应用的试验田、展示场。全省现有农机合作社1424家,其中示范性合作社117个。推进“2+N”(“2”即作业、维修功能,“N”即培训、销售、产后加工等功能)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在全省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8个。深入实施农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农机经营管理、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人才。
加强示范引领,完善农机科技推广模式,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换得好。启动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应用示范样板,带动农业“机器换人”整体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园区)100个、示范基地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