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银行后顾之忧少了
如何调动银行的积极性是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在确权之后,农民手上的资产的确盘活了,但银行也有自己的担忧:农业生产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出现了风险会不会形成不良贷款?银农信息不对称,农户的还款意愿如何,银行也难以知晓。
让银行能够“放开手”去做,就得逐一化解这些“后顾之忧”。
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行长张星荃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海盐建立了“三权”风险补偿基金和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的“双重保险”机制,并设立了“三权基金”。
具体做法是,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三权基金”,对贷款银行出现不良,实行基金与银行按照3∶7的比例分担机制,同时规定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单户最高补偿金额为200万元。
那么,这些钱从哪儿来?张星荃介绍,“三权基金”全部由政府出资。风险保障金由流入经营主体按每亩300元及县、镇、村三级分别按一定标准提供,统一建账管理,为贷款银行和土地流出农户提供风险分担和保障。
为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中的风险,引入农业保险、开展银保合作也是其中的亮点。“不仅大棚给上了保险,农作物也有保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哪年收成不好,我们也有保障了。”陆建明说,保费支出也由政府掏“大头”,自己只出了30%。
针对农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丽水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使得“人人都有了信用资产”。2009年开始,丽水市抽调了近1.73万名机关、乡镇和村干部,组成3453个(当时丽水的行政村数量)农户信息采集小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地毯式”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研发出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
这种看似原始的“扫街”做法,使得丽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行政村信用评价的全覆盖。截至目前,这套数据库涵盖了47.5万户的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了92%,并免费向金融机构开放。这大大提高了农民的还款意愿。据统计,仅在农户信用评价工作的初期,就有849户农户主动偿还“可疑及损失类”贷款1098.81万元。
为培育市场,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丽水还推出了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减免了林权评估、抵押登记和流转变现等环节的费用,并将林木纳入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以打包联保的方式,由财政出资统一给农民“上保险”。
推广,仍有难点亟待解决
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深化的难点在哪?一方面,需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另一方面,更需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维持银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鼓励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
孔祖根认为,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农村的金融基础设施,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成本,这包含法制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支付环境建设、担保体系和多功能农村金融服务站等,这些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
当前,“三权”抵押贷款推进还面临诸多法律层面的约束,如林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时,如果形成不良,进入处置环节还是有很多障碍,导致金融机构仍有很大的顾虑。
因此,在推进“三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当前,农民的林地还没有完整物权,特别是不具备完整的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导致不良贷款处置难,但实际上,林权在同一行政村内比较容易流转。
结合这一实际,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自2014年起开始推广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具体模式是,由村民自行筹措担保资金,存入农信社封闭运行,农信社按照不超过担保金的10倍向农户放贷。
“以前村民贷款互相担保,要给别人担风险,谁也不愿意。”龙泉市花桥村村长郑自友表示,而且互相担保的村民经济条件都相似,即使互相担保后,获得贷款的成功率也很低。
在此背景下,花桥村的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则将村民自愿筹资的80万元作为贷款担保保证金存入农信社,实行封闭运行,农信社按照不高于担保金10倍额度向农户发放贷款。截至目前,花桥村惠农担保合作社已累计为农户担保贷款230笔、1838万元,平均每笔7.9万元。
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宋武龙认为,相比财政或扶贫资金出资,这种模式更具有可操作性。“由村民自治来处置抵押物,有村规民约的制约,同村的人也知根知底,敢接下抵押物。如果由银行来处置,流转给村外的人,既有法律障碍,也不现实。
村级互助担保不仅帮助农户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成本也随之下降。宋武龙介绍,农信社发放由”惠农担保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农户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优惠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8%执行,比其他农户担保贷款要少上浮许多。
除了村级互助担保组织,丽水还配套推进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等”四级“担保组织体系建设。截至2016年10月末,丽水市已组建财政性出资的涉农担保组织3家,财政出资1.5亿元;行业协会担保组织9家;商业性担保公司20家;建立村级组织担保170家,累计为农户提供担保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