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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常态下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2017-01-03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为合作社的发展以及社员的合法权益,撑起一把法律的大伞。如今,十年过去了,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7.4万家,是2007年底的68倍,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8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直销配送,网上消费已遍布山村。合作社成员普遍比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增收20%以上。合作社已经逐渐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展望2017年,农民合作社进入规范提质的关键阶段,我们的版面将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合作社的发展,为您带来合作社成功的经验、典型的做法以及一个个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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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金鸡报晓迎新年!让我们共同期待,合作社在新的一年里有更精彩的展现!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社已走过了十年历程,逐渐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了促发展、重规范、强服务等一系列强农惠社政策,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强化落实,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农民合作社呈现方兴未艾的良好态势。合作社适应市场需求,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8万多家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7万多家合作社注册商标,超过4万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把促进规模经营与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相结合,合作社成员普遍比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增收20%以上,位于520个国家级贫困县的1421家国家示范社成员户均分红5049元,提高了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依法建章立制增进主体活力。为配合法律顺利实施,国务院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先后下发了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会计、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等配套制度,19个省份出台合作社地方法规,细化实化法律精神。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多部门协同合力支持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覆盖面稳步扩大,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7.4万家,是2007年底的68倍,年均增长60%,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

  引导多元联合提升合作层次。鼓励合作社创新产业业态、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开展联合社登记管理,引导合作社规范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推进适度规模经营。1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分别对联合社和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做出具体规定。各地合作社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组建联合社7200多家,安徽、甘肃等一批省级合作社联合社应运而生。经国务院同意,山东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2015年,全国有8.52万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3157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合作社的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21.8%。2万多家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2万多家合作社开设社区直销店搞“农社对接”,还有的开展直销配送、会员制消费、认购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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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持续 健康 发展 农民 引导 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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