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红本本’,俺家的5亩多地就像进了保险柜。”山东省高青县台李村村民李宝明拿着发到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高兴地说。
正在广袤大地上进行的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红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承包户放心流转,经营者安心投入,亿万农民受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改革试点激活了“沉睡”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
冬日的低温丝毫没有降低全国各地人们到访安徽凤阳小岗村的热情。当初“大包干”的带头人严金昌当上了土地流转平台小岗村中心的负责人,互联网+农合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也在当地启动。小岗村在完成土地确权后,顺应农民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目前,该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占可耕地面积的58%。
眼下,在广袤大地上正在进行着的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土地权益释放红利。各地探索农村承包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为构建新型农业体系打下了基础。部分地区依法审慎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三项被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激活了农村“沉睡资产”,赋予了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
“三权分置”分清主体权利边界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为“两权分离”。近年来,承包经营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格局。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看来,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土地制度改革就像“三部曲”,集体所有是始终不变的旋律。
现阶段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很重要的内容是处理好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随着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镇,家家包地、户户务农的局面已发生变化。“三权分置”可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厘清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双方在承包地上的权利,确保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出承包土地的已经超过7000万户,占比超过30%。在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已超过50%,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三权分置”的基础是稳定承包权。在江西遂川县玕山村,村民曾路生高兴地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他家2.32亩承包地分散在6个地块,每个地块的名称、编码、实测面积,以及相邻的地块名称、坐标位置都标注得很清晰。在备案的材料里,不但有他签字确认的户主代表声明书、公示无异议声明书,还附带了照片、户主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等。
曾路生的故事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进行的缩影。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有2545个县市区、2.9万个乡镇、49.2万个村开展确权登记,完成确权面积达7.5亿亩,占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