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被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选择了64个县市开展试点。2016年,湖北省对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到今年11月,全省共报废农业机械9529台,约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拥有量的0.68%,约占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和收割机总量的1.7%。其中拖拉机1223台,占报废机具的12.83%;联合收割机8306台,占报废机具的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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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壁垒制约政策顺利推进
湖北省通过两年的试点,我们感到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这项工作还有一些制约因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报废与更新捆绑,不利于农机装备调整。报废与更新,二者在政策目的上有差别,鼓励报废是为了节能降耗、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也是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题中应有之义。而鼓励更新是为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目前的政策是报废与更新必须同时进行方能获得补贴,这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农民要有具备报废条件的农机;二是具备购置新机的需求、条件和能力,然后才能去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际上随着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广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购买大型农业机械和配套农机具,相应的小型农业机械将逐渐淡出历史舞台,随之出现了很多仅仅只想报废手中老旧农机的农民,他们不需要购置农机,对于购新农机意愿不强,两者捆绑执行,难免出现矛盾,导致报废农机数量逐渐减少。
补贴标准较低,不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目前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2012年提出的,明显滞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手扶拖拉机补贴额只有几百元,加之有的农机生产企业组织收购的二手拖拉机的回收价格远远高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导致许多机手宁愿将老旧拖拉机卖给收购企业,而不愿进行报废。
补贴种类单一,不利于机具更新换代。目前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仅限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主要是因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行了牌证管理,便于确认政策实施对象,而实际上市场上不仅存在很多没有按规定上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而且还存在大量急需报废的其他机械。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仅无法使用的旋耕机就达20万台以上,占旋耕机保有量近三分之一。
试点没有铺开,不利于政策规范实施。目前,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还没完全铺开,各省政策不均衡,给有些经销企业投机留下了空子。湖北省在实施过程中就发现,个别农机经销企业从其他省份购置报废农机,意图在湖北省申报报废更新补贴,实行左手购进报废农机,右手新机卖给购机者,以套取补贴,赚取差价。
缺乏激励措施,不利于报废工作的推进。大部分从事报废回收的农机维修点由于手段落后,对报废拆解后的机具回收利用率低,加之去年以来废旧钢铁收购价格持续降低,收益较低,且目前的实施方案对参与报废回收的单位没有激励措施,致使很多农机维修点参与报废回收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所需经费缺乏,农机部门实施该政策的积极性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