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走过了“黄金十年”的跨越式发展,农机装备保有量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越来越多,机具损毁、人员伤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发展与生产形势相适应的农机保险来降低损失迫在眉睫。作为全国最早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的省份,江苏省不断进行政策调整和创新,率先将分散的农机具保险整合为“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为农机化生产提供了一份有力的保障。
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
春天,拖拉机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夏日,收获机驰骋在金黄的麦浪里。这看起来是一幅和谐美好的画面,而实际上,农机作业却属于高危风险行业,已被纳入国家安全生产13个重点行业,每年事故率约为3%,伤亡损失率0.2%,死亡率0.01%。“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这句话对于农机手来说,从来都不是句玩笑。
随着农机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和农机使用频率的提高,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也逐年增多,造成了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数据显示,仅今年一季度,我省共发生农机事故627起,死亡269人,伤残477人。”江苏省农机局局长沈建辉说,这是因为农机跟机动车不同,视线盲点多,农忙时节不注意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赔偿金额高者能达到几十万。如果没有保险支撑,对农机手来讲,就意味着家庭破产,致贫返贫;如果无法赔偿或者赔偿能力有限,则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2008年,江苏省确定实施农机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是全国最早实施农机政策性保险的省份。“十二五”期间,全省参加政策性保险的农业机械38万台次,累计保费2.3亿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70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1.2亿元,每个保险年度可为农民提供上百亿元的保险保障。
“而事实上,江苏农机保险还存在着农民保险意识不强、保险机构承办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江苏省农机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钱宏光解释道,这个保险起初主要参照机动车保险条款执行,一方面,不成系统,农民可能要参保好几个险种,比如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农机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及其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要是都买的话,手续繁琐、保费过高;另一方面,农业机械有其自身特点,工作环境、作业时间、安全技术性能与机动车相差较大,机动车保险的一些条款未必适用。
险种少了保障多了,保费没升保额增加
“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825万KW,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主要粮食生产正在向全程机械化迈进。”沈建辉说,为了适应农机化发展的新形势,江苏省农机局联手江苏省保监局创新险种,率先将分散的农机具保险整合为的“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形成了独立的保险条款,实现了一个险种多项保障。
江苏省农机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周洪介绍,农机综合险的设计,着重突出对农机作业过程的保障。一是保障范围更广,农机综合保险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三个部分,即农机、他人和农机手,形成了农机使用相对完整的保险保障体系,一个险种有了多项保障;二是保障程度更高,把对人身伤害的保障额度由以往的10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而保费的财政补贴部分至少为50%,与原来的单项险种相比没有增加多少;三是更符合农机使用特点,把“农机驾驶”统一成“农机操作”,从“定人”投保转变为“定机”投保。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农机作业事故、无论是驾驶还是其他操作、无论是一人还是多人,只要是合法操作人员在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受到了伤害,都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