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推动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投入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的通知》,提出从2017年起集中力量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2017-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30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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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以解决一定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生态循环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基础,发挥农业部门行业技术优势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科学合理地选择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方面的建设,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提出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整体化设计。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抓住关键、系统谋划、综合设计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确保产业链条、资源利用循环通畅。二是菜单式选项。对照整体化设计的建设内容、循环模式与项目基础条件,根据“填平补齐”原则,菜单式选择所需建设内容,确保循环模式通畅。三是区域性推进。在县域内选择核心区域整体推进,力争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乡镇,并向周边辐射带动。四是市场化运作。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并负责项目运营。
《通知》要求,以提高区域范围内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农业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为目标,建立起养分综合管理计划、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标体系等管理制度,使循环模式、技术路线、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四者有机结合,区域内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零”增长;畜禽粪便、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循环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田作物使用畜禽粪便和秸秆等有机肥氮替代化肥氮达到30%以上;农产品实现增值10%以上,农民增收10%以上,农业生产标准化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实现资源节约、生产清洁、循环利用、产品安全。
《通知》强调,要按照完整的生态循环农业链条进行项目设计,项目建设原则上须包括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三部分内容,同时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