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发展问题频现,如何借力?
在事物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也不例外,诸多问题频现。既然发现问题,那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此次《通知》就是为“饱受饥饿”的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的那“一碗米饭”。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如何从《通知》中借力,把握时机,迅速成长呢?笔者有如下思考:
第一,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农机投入仍显不足。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与政府的助力扶持是不可分割的。然而实际的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农机合作社一方面面临着购机补贴资金仍然较少,补贴标准依然偏低,补贴范围有限,与农民的迫切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农机合作社壮大发展的需要的窘境;另一方面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的燃油补贴迟迟得不到落实;除此之外,政府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缺乏。这三座大山始终拖拽着农机合作社向前奔跑的脚步,使其举步维艰。
针对农机合作社发展路上的“绊脚石”,《通知》要求,各省试点资金安排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集中度,每个试点县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此外,试点县要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选择重点支持品种和支持环节集中连片地推进试点,避免资金分散。这就意味着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有了专项资金支持的可能,农机投入有望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机合作社成本过高、收益甚微的尴尬局面。
第二,宏观调控力度不够,作业市场比例失调。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发展,农机装备水平大幅度提升,农机作业形成多样化、专业化、产业化,订单服务、承包服务、委托服务、土地流转服务、跨区服务等,农机户数量大量增加,存在着争抢作业区,大打“价格仗”,作业市场不稳定,服务领域不广泛,农机经营效益受损等诸多问题;然后也有一些地区农机拥有量基本不能满足市场要求,每逢作业旺季,作业市场很大,出现田多机少的状况,有田无机只有使用人畜,加重农民种田成本。这些都影响着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效率,成为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试点将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同时还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不介入,将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实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政策目标。这些规定,有效的促使国家坐镇社会化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弱点和缺陷,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这种方式,直接发挥了国家宏观调控之手的作用,弥补了农机市场机制的不足,调控农机合作社的生产与竞争。
第三,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问题突出。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农户经营规模小,土地流转面积不大,种植品种复杂,“习惯于一家一户自己育秧,自己栽植,要组织起来,统一标准,按序育秧、机插”,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影响了农机合作社的效益发挥。另外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为土地流转,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但是土地流出价格高和土地流转经营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都挫伤了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经营的积极性。
如此矛盾的窘境,迫切需要改善。《通知》中要求从小规模分散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从资源消耗型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就是加快土地流转。土地顺利流转,由小变大,由消耗转为集约,才能提高生产效率。究其本质,《通知》要求深化土地流转,国家支持加速土地流转,会间接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拓宽市场,提供便利,保驾护航。
结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国农机社会水平的提升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它是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倾力付出与反复的实践。而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则关乎到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关乎农业可持续发展,关乎我们手里的饭碗装的是否是自己的粮。借《通知》这场甘霖,浇灌农机合作社的成长,将无处不痛变成痛处,将痛处变成痛点,将痛点变成无处可痛,这样的农业,才是真正无坚不摧的国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