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6日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的城乡要素高效配置交流座谈会,11个典型地区和单位介绍了相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方面的改革内容和成效,其中绝大部分都与农村土地的确权、转让等改革相关。专家认为,在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结构性问题的情况下,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改革措施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促进供给侧改革第一位的要素,是帮助中国经济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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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构建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四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并明确了退出的原则、机制、条件和步骤。浙江省乐清市以农房抵押转让为突破口,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不改变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农房的处置权,并明确了流转程序和范围,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2015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地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改革方案包括推进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宅基地制度的有偿退出机制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纵观这些典型的地区和单位,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在不改变我国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情况下,让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得以放大。
深圳市在改革过程中,在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同时,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通过鼓励原权利人自行实施、市场主体单独实施或者二者联合实施城市更新的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更新。涉及土地使用权改为经营性用途的可以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直接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有利于调动市场积极性。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各地的实践和探索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围绕提高城乡要素配置效率,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二是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行了差别化改革探索;三是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实践。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表示,通过这些改革实践,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通过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转让,实现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与物权的分离,土地公有制与市场结合了起来,发挥了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
专家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当下的重大现实问题,实现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可以极大地释放改革红利,支撑中国经济未来几十年持续稳定增长。但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还未能全面展开,因此试点地区的改革实践将为全面改革的实现带来突破。
浙江省桐庐县创新改革,盘活农村闲置用房发展民宿产业,破解了农村发展难题。实现了农民房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利益共享,不仅有效破解了农村“建新不拆旧”等违建现象,降低了管理成本,还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例如,桐庐县富春江镇芦茨村,2015年民俗收入达到4000多万元,户均近40万元。
国开金融公司提出了以市民农庄为抓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思路。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动摇和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顺应城市居民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建立市民农庄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吸引市民下乡投资、消费,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缺人才、缺资金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