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对策建议
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
系统性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一是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结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切实落实《中国制造2025》,开展工业绿色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总结“十二五”工作进展,提出系统性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是制定和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构建高效、低耗、清洁的绿色制造产业体系,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壮大绿色企业,强化绿色监管。
三是编制工业节能、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十三五”规划,继续按年度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确保工业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实现。
出台差异化的节能减排政策
一是研究制定分区域节能减排政策。充分考虑东部、中部与西部的地区差异,在淘汰落后产能、新上项目能评环评以及节能减排技改资金安排等方面,研究制定区域工业节能减排差异化政策。
二是研究制定分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节能减排技术设备推广改造、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研究制定差异化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工业。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强化新上项目能评环评,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强西部地区特色和优势工业,实现原材料行业的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发挥西部地区能源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提升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完善节能减排目标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合理确定各地区、各行业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节能减排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评价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二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标准覆盖面,提高准入门槛;健全节能和环保产品及装备标准;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是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继续推动工业用能设备IP化,建立工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完善工业节能减排监测体系。
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矛盾
一是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主要对象,严格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
二是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资本输出代替产品输出,通过“走出去”化解过剩产能,编制“一带一路”国别产业投资综合指引,通过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生产基地,促进钢铁等高耗能产业我国工业经济增长压力有所缓解 潜力尚待挖掘向国外能源资源富集地转移,带动国内产能过剩行业输出。
三是切实落实好新环保法,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迫使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倒逼能耗水平高、污染排放量大、产品附加值低的生产企业加速淘汰。
四是研究制定以能耗、排放、安全等系统性标准为依据的淘汰落后产能新机制,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
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及了已受到广泛关注的电改、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跨区能源输送通道等多项内容,目的在于加大我国能源的利用率,达到节能减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