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出台的关于农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中,都在反复突出强调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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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中,强调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在2015年底农业部召开的2016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韩长赋部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2016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203号),又强调指出“发展保护性耕作,实行免耕或少耕、深松覆盖”。
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近几年在我国不少地区已得到一定的示范推广,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农机市场的新需求。
然而,在我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加快促进农业现代化补齐短板步伐的重要阶段,国家层面对一项农业技术能够这样重视和多次部署,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这是前所未有的。
这充分表明,在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期,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提速期,发展保护性耕作新技术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站位更高的全新认识和深入领会,以及全面把握。
展望2016年、“十三五”及更长时期,保护性耕作的生产方式的地位必将日益突出,深刻影响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已不仅仅是对现有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完善和改变,随着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推广和应用面积的扩大,还将直接影响农业机械装备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化肥、农药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加快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粮食生产成本的降低,增加先进农业科技标准化的广泛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
为此,我们要对新时期保护性耕作技术功能定位再认识,对其内涵外延再丰富再发展,对更好地推广保护性耕作新技术,在降低玉米,小麦、水稻等生产成本、保护农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循环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决不可低估。
一棵50年的树值多少钱?印度一位教授用他神奇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一棵树一年对人类的贡献高达一百多万人民币。但更为深刻的寓意是,树的价值是无法换算为金钱的,树创造了生命,孕育了人类。异曲同工,正是保护性耕作的横空出世,带来了一场农业耕作制度颠覆性的革命,使农作物生产留住的一块小小的玉米根茬、小麦根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棵树的作用,小根茬显示大作为、大力量、大价值。
各地推广保护性耕作的实践,特别是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必将会彰显出经济、社会和生态多重重要效应。
在节省生产费用,降低玉米等生产成本上有积极作用。
受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是今后一段时期每个农业经营者都必须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的问题。而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达到的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降低玉米和小麦的生产成本,抵消或弥补玉米收购价下调带来的减收。农作物收获后采取机械免耕播种,播前不用机械整地,减少了机械进地作业次数至少3次,仅每亩节省农机生产作业费用就可达50多元,加上减少玉米、小麦秸秆处理用工,每斤玉米可以降低生产费用0.1元,基本相当于玉米收购价下调比例。
不可低估的生态功能作用。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将保护性耕作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生产方式,不仅是农业发展理念的创新,还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屏障”。农作物是绿色生命,农业生产本身就是固碳过程,发展保护性耕作,具有强大的生态环境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主要体现在留茬特别是玉米根茬固土,秸秆覆盖减轻风蚀、水蚀,深松蓄水保墒,增强抗旱和固水能力。通过减少农机作业次数,降低燃油消耗、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秸秆还田还可以滞留秸秆中碳的排放,秸秆覆盖具有增加有机质固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