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6〕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科研院所、制造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2016 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的通知》(新农机发〔2016〕1 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我区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及自治区农业供给侧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我局将推介发布2016年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和各地州市农机化主推技术,引导农民选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指导各地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相关意见及建议
我局在2015年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的实际,经研究,初步形成了2016年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的建议(详见附件1),现征求各地意见,请各地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二、推荐各地州农机化主推技术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推荐当地农机化主推技术,应按照发展现代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种养传统,先进性和实用性并重。
1、农牧业适用品种推荐范围。
(1)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
(2)棉花。
(3)特色林果。葡萄、核桃、红枣、香梨、杏子、巴旦木、打瓜等。
(4)畜牧业。牧草、饲草料加工、奶牛、肉牛、肉羊、细毛羊、马、肉禽、蛋禽等。
(5)特色作物。番茄、甜菜、打瓜、色素辣椒、枸杞、红花等。
(6)设施农业。蔬菜、食用菌等。
(7)农产品加工业。
2、农机化主推技术推荐要求。
与上述适用农牧产品生产相对应的先进、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有利于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节本增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技术要求较成熟,适应性较广,已经有一定的推广规模。
(二)推荐程序。请各地州农机局组织当地有关农机、农业等部门的专家,开展本区域的大宗和特色农业产品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征集、遴选及推荐工作,撰写主推技术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农机局。各地推荐单项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不超过3项,综合性技术不超过3项。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州农机局将2016年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初步建议的反馈意见,及2016年当地农机化主推技术推荐材料(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16年2月25日前纸质件一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
联系人:胡建胜、新奇曼
联系电话:0991-4313700、4338386
电子信箱:xjnjkjc@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邮编:830054。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自治区农机化主推技术征求意见表
2.2016年各地州农机化主推技术推荐材料撰写格式
3.2016年各地州农机化主推技术推荐汇总表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