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的深层根源
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和金融的逐利性,农村金融始终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对于家庭农场而言,其所面临的金融困境,一方面来自其自身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的新的要求与挑战,另一方面主要来自农村金融长期以来固有的矛盾制约。
农村金融供给滞后。目前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严重缺失,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从供给数量来看,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从供给质量来看,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农村金融人才供给不足,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从供给结构来看,政策性金融缺位,商业金融远离农村,合作金融后劲不足,民间金融因没有取得合法的生存和发展地位,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
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面对自然风险大、操作成本高的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不大。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滞后,农业保险品种较少,承保范围特定,农业受益面较窄,其发展受到一定制约。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政府补贴保费的水平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依然缺失。另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农业再保险服务极度缺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家庭农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还在于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房、设施用房、农业机械、温室大棚等,都不符合金融机构作为抵押物的条件。而他们最重要的财产——承包、流转的土地,宅基地及以上的房产等,由于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完成,农户土地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而农机具抵押、猪羊等活物抵押也难以大面积铺开。
家庭农场规范水平不高。目前家庭农场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管理上不够规范,内部规章不够健全,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差,规范水平不高,致使金融机构难以判断和评估其信贷风险,客观上制约了服务的有效投向。另外,家庭农场在法律定位上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由于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家庭农场的认定和注册登记标准,使得部分家庭农场尚未取得合法身份,进而不利于银行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例如,在农业部调查统计的87.7万个家庭农场中,已被有关部门认定或注册的仅有3.32万个,不到总体的4%。
家庭农场融资困境破解之道
构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的基础推动作用,构建多元化、多功能的家庭农场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供担保、制定法规等,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支持,为农场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力发挥商业性金融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各商业银行围绕区域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坚持多元化的金融支持路线,为适度规模农场提供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
充分挖掘合作性金融的重要支持作用。由地方政府建立类似于土地银行形式的合作金融组织,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合理引导资金互助社、扶贫互助组织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NGO)团体等活跃在部分农村地区的民间金融组织的规范发展。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针对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除了金融机构的自主研发外,可根据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特点,通过引进、嫁接、拓展等渠道实现金融产品的创新。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市场农业、订单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制定专门面向家庭农场的信贷管理办法,适当提高家庭农场信用贷款额度和担保贷款额度,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和还贷来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应对家庭农场贷款合理定价,在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农业订单融资。
创新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方式。研究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特征,在经济活力强、家庭农场集聚的农村,增设金融机构网点,提供高效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在经营理念、支持对象、营销手段、个性化需求等方面进行差异化服务创新,主动适应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需求,最大限度进行对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简化金融服务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鼓励各商业银行大力开展农村支付业务创新,推广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多渠道为家庭农场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