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机〔2015〕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现将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修订的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相关业务操作规程、保险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落实农机保险协议做好农业机械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农机〔2014〕1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加强指导服务,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梁雁,0571-86757982(省农机局);徐英,0571-28112891(安信农保)。
附件:关于印发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与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安信保险浙分[2015]1号
关于印发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与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辖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风险管控作用,分公司制定了《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操作规程》(附件1)、《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方案》(附件2)等印发给你们,请各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操作规程
2.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方案
3.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投保告知单
4.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登记台帐
5.农业机械保险标的受损经过证明
6.安信农保公司及各地分支机构名单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
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操作规程
一、保险模式
保险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同时,依托政府部门,建立健全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网络体系,开展承保、查勘定损和理赔等服务。
二、相关规定
(一)承保范围
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各类农业机械,符合规定的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保险农业机械使用操作过程中所致的第三者伤害和损失,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农保”)依法应当承担的人身和财产赔偿责任可以作为本保险标的。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的拖拉机、随主机配套使用的农机具,不属于本保险标的。
(二)适用条款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条款(浙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