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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上市发行价每股11.23元
2015-04-13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星光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

  3、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4、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对应的配售对象应当参与网下申购。单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1.23元/股,申购数量需等于“有效报价申购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4月14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并进行申购确认。网下申购简称为“星光农机”,申购代码为“603789”,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11.23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星光申购”,申购代码为“732789”。本次网上发行,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股。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5年4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星光农机”,股票代码为“60378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78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3元/股。在初步询价阶段确定为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出现不符合配售条件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三、(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7、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4月16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四)回拨机制”。

  9、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2)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择机启动发行。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4月3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和《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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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每股 发行价 上市 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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