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为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特制定了以下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若违反公开承诺,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家园承诺:1、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若发行人未履行其作出的回购承诺,在新家园增持发行人股票不会致使其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发行人提交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方案并由发行人公告;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发行人应依其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但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新家园将在遵守锁定期承诺的前提下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视届时发行人回购股票的资金缺口而定)发行人股票,并将出售股票所得赠予发行人以协助发行人支付回购价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家园若违反减持及锁定期限的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星光农机所有;若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其他公开承诺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新家园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新家园实际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义务为止。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章沈强若违反减持及锁定期限的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其他公开承诺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发行人可以对本人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菊花若违反减持及锁定期限的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其他公开承诺事项的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发行人可以对本人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的绩效薪酬予以暂时扣留或取消津贴,直至相关人员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发行人可以对其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五)发行人其他股东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发行人股东华晨成长、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自然人股东肖冰若违反减持及锁定期限的承诺,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肖冰若违反申报文件中整体变更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等公开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各相关责任主体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均系自愿作出,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已依法生效;该等承诺及其约束措施的内容合理,具有可执行性,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出的相关失信约束机制承诺项下的补救措施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