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认为,相对于其他国有银行,地方政府对信用社有着更多的话语权,所以山东金融改革的破题首选信用社“开刀”。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省农信社改革从2004年挂牌成立首家农合行开始改革,到2012年年末,9年时间完成28家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平均1年改制3家农信社。
不过,自2013年以来,现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已接近于“金改”之前9年数量,山东省农信社改革步入快车道已经非常明显。
在山东省信用社联社人士看来,“‘金改22条’出台后,明确了山东省信用社改革方向即银行化,除此之外,还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更多社会资本向农信社改革抛出橄榄枝,参与积极性相对更高。”
更为灵活的金融渠道选择,促进了银行涉农融资的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3月末,山东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2292.5亿元,比年初增加913.6亿元。
试点农村合作制金融
相比于金融机构的遍地开花,对农业大省山东而言,农村合作制金融的探索,显然更能够增加农民参与金融的活力。目前山东已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
此前,山东省上报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唯一试点省份。
对此,山东省已然设定了具体时间计划,合作社互助试点将分3步走,在2015年引导规范和试点启动,2016年试点推广,2017年完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试点全省17地市均有机会参与,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要求,潍坊市、临沂市各有3个试点名额,枣庄市有2个,而其他市各有1个。
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办了解到,目前各地市上报试点名单已确定,章丘、平度、乐陵、兰山、莒南等22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
在山东省内研究人士看来,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方向,就是用农民自己的钱,解决生产经营的问题,“一定地域的农民,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钱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
吴晓灵认为,合作社互助试点的最大特点是不设资金池。不设资金池,意味着信用互助资金不会存留在专业合作社中,山东“去资金池”的办法,是引入合作托管银行。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试点合作社应当选择1家银行业机构,作为其互助资金存放、支付及结算的唯一合作托管银行。
《山东商报》援引农金系统负责人话语称,引入托管银行一方面防止非法集资,一方面防止组织者卷钱走人,山东本次试点的创新就是将银行风控机制引入专业合作社,给互助资金上了一把锁。
在业内人士看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对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农民金融需求、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