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与省农委决定在全省选择10至15个县或市,开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此举旨在着力破解当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难题,促进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设立支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是财政投入方式的一项创新,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的试点。 “由以往的直接补助,改进为运用市场化手段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银行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融资风险由财政、银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比例共同承担。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
今年全省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预计可达1亿元以上,将累计撬动银行信贷投入5亿元以上。按每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放贷30万元至80万元测算,全省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可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600家至1700家,平均每县40家至110家,将有力地缓解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
根据规定,在试点地区,合作银行以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为最高额质押,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原则上,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上限为80万元。
如出现逾期贷款,启动风险补偿程序,首先抵扣该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缴纳的保证金,剩余欠款由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按一定比例承担损失。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发展,支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等,不得用于非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