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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涉农金融业务参照商业银行对一般工商业的贷款一样对待,在贷款规模、贷款期限、管理环节衔接等一系列操作层面上没有针对农业经济的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
金融是现代经济活动的润滑剂。农村经济作为一种以自然要素为主,易遭受自然风险的经济活动,既需要金融的推动,更需要与其发展规律相适应的金融制度和政策手段。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经济获得的金融支持成本贵、期限短、额度小,目前,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农村信用社,其给农户提供的贷款,一般额度是1-2万元,年利息10%左右,贷款期大多只有一年。比较而言,在欧美发达国家农业用贷款则是最便宜(利率低)、贷款周期最长,有些国家农业产业发展长期贷款,贷款期可达20年。世界银行给中国贫困地区的贷款,其周期也长达20年,有些品种只收取低至1%以下的管理费。
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了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期限短的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创新了一些金融产品。如,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的要求。在具体举措上,中央在存款准备金率、营业税征收、降低涉农贷款再贷款利息等方面出台政策,如,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利率降到2.1%,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给农户贷款的利息降到了6.9%。甘肃省2010年开始实施试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随后开展“双业贷款”和“双联贷款”,建立担保基金,提供小额担保工具,帮助农户贷款。从已经试点的情况看,效果很好,提高了农户贷款的可获得性,降低了成本负担,农户到期还款率都达到了99%以上,风险控制很好。
中央和地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了农村的贷款投放,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快加大。然而,从我们调研的结果看,农村金融的发展仍然困难重重。目前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比较少,农户贷款需求的满足率不到15%,在贫困地区,即便是针对农户设计的金融产品,贫困户贷款的获得率也不足1%,农户贷款需求主要是通过亲朋好友、民间借贷等途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