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灌云县消费者崔先生心情很不好,为何?花11万多元新买的农机,用了10天就“罢工”,经销商多次维修后仍然不能使用,要求退货又遭对方“踢皮球”。幸好,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农机销售公司为他全额退了款。
崔先生在灌云县有一家秸秆利用专业合作社,每年农忙季节,他都驾驶农机收割秸秆。然而今年农忙时,崔先生却只能望着“罢工”在路边的农机叹气。
他告诉记者,今年农忙前,他通过贷款在灌云县城一家农机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1万多元的农机,然而仅使用了10天,新农机就“罢工”了。崔先生多次找农机销售公司,表示机器质量存在问题要求退机。而农机销售公司则认为,农机“罢工”非质量问题,而是崔先生操作不当造成的。因此,公司只能提供免费修理,如果要退机,得崔先生自己去找农机的生产商协商。考虑到作为消费者贸然找到农机生产商要求退机,对方很可能不会理睬,崔先生无奈地选择了修理。然而多次修理后,农机仍然无法使用。
“就为这台农机的退换事情,我都跑了十几趟,腿都跑肿了,还是没讨到个公道的说法。”最后,精疲力竭的他将此事反映到灌云县工商局王集分局。
在对该起消费纠纷进行调查处理时,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农机确实无法使用,并且存在连接板弯曲等多处问题。此时,因为期间多次维修占用一段时间,已经超过了《农业机械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退货时间,因此农机销售商表示,只能给予免费维修,拒绝退机器。对此,执法人员也表示,产品虽已过退货时间,但应考虑其中因维修、双方协商占用的时间过长,而且多次维修仍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商家理应给予退货。最终,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农机销售公司同意退机,并全额退还崔先生货款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