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郫县农业发展局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人员联合执法,对全县20户农机经营网点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是:各经营户是否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是否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及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农机产品;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不全的农机产品。在检查中农业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工商管理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农民群众使用放心的农机产品。
本次检查中,发现郫筒镇、唐昌镇两处农机经营网点存在所经营农用水泵无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