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是秀山农机史上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在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秀山县中和镇乌扬村村民江超自筹资金7万多元,购买了一台 SH500型50马力两轮驱动拖拉机,标志着我县结束了没有中型耕作机械的历史,也表明我县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在地处秀山县石堤镇和湖南龙山县里耶镇交汇处的八面山,海拔较高,气候时宜,当江超得知八面山将开垦出来作为无公害蔬菜基地后,毅然决然地承包了1000亩荒地,购买一台中型拖拉机用于耕地开荒。据江超所签的合同计算,他用拖拉机开垦荒山,机耕收入180元/每亩,每亩耗油量8.5公斤,折合油价50元,1000亩开垦地可收入18万元,除油料、人工费和杂支后,纯收入可达10万元左右,除去购机费用(不含购机补贴)后还可净赚3万元左右。
江超充满信心地说:我是在政策的扶持和农机经营者的示范带动下,决心在农机作业经营方面做出的一种尝试,力争通过开展农机作业走上致富之路。开春后,我还将购置3―5台微耕机,组建农机作业服务队,在我县优质粮油核心区开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