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农机为宣州农民增收“添油加码”
2007-03-12   来源:华夏农机网   

记者从市农机管理站了解到,我国最后一个开始执行的交强险品种――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从3月初正式开始销售。今后拖拉机若没有购买交强险将不能正常上路行驶。我市费率每年最低为60元,最高为560元。
按照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的界定,执行交强险的拖拉机分为兼用型拖拉机和运输型拖拉机两种。兼用型拖拉机是指以田间作业为主,通过铰接连接牵引挂车可进行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分为14.7KW及以下和14.7KW以上两种;运输型拖拉机指的是货厢与底盘一体、不通过牵引挂车可运输作业的拖拉机,也分为14.7KW及以下和14.7KW以上。
依据国家标准,我市保监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出了这四类拖拉机的缴费标准:兼用型14.7KW及以下车型,一年交强险费率为60元,兼用型14.7KW以上车型,一年交强险费率为90元;运输型14.7KW及以下车型,一年交强险费率为400元,运输型14.7KW以上车型,一年交强险费率为560元。
本来,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从2006年7月1日执行,由于拖拉机多在农村范围,使用者多为收入有限的农民,因此在正式实施时,中国保监会暂缓了该车种的交强险费率,并在仔细调研后,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
今后,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拖拉机将不给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进行年度检验。
据了解,在我市不少地方,拖拉机意外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于绝大多数拖拉机车主都是农民,发生事故后无力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各种费用。随着拖拉机交强险政策的实施,这种状况今后将得以改观。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1-49568-1.html

标签:农机 加码

上一篇:黑河市口岸工程机械出口增长趋势强劲
下一篇:湖南省人大浏阳调研农业机械化